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 (IFLA)
此機構為 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會(聯盟),簡稱為 國際圖聯到2015年5月為止,有超過1500個會員分部在約150個國家
於1927年創立(一戰結束後到二戰間),總部在荷蘭海牙 (現在的國際法庭)
是由世界各國的圖書館協會或團體等組織成的非政府組織。
國際標準編目聲明原則
1961年第一版目前的2009年是第二版
簡稱巴黎原則 因為在巴黎發表的
於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國際會議訂定
目標是做為全國編目原則的標準
修改的原因是 因為OPAC此一詞的出現
在這之前我們用的是卡片目錄
雖然這名詞有點誤導 因為卡片目錄也可以是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ues
只是online的方式不同
第二版原則的誕生是為了取代第一版
第一版只是文字作品 現在這個版本還擴展到很多層面
裡面除了書目資料還包括一些原則指南 教我們如何建構編目規則
聲明裡面有七個部分
依據編目傳統和IFLA的FRBR來做改變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FRBR])
各國編規則的基礎
根據他做出來的就是編目資料權威資料等
不只適用圖書館,其他團體也可以用
通則(General Principles)為 製作編目規則時應遵守的原則有以下九點
最重要的是 使用者的方便性
→讀者要借書 我們就要借給他
第二個是 通用性
→我們著錄或檢索用的字詞應與使用者一致
第三個是 代表性
→編目時用的名詞應根據你圖書館既有的資料才有代表性
第四個是 正確
第五個是 足夠且必要
→編目規則裡面所要求的細目要足夠且必要 該有的都要放進來
第六個是 意義
→著錄的資料要有書目的意義
第七個是 經濟性
→ 選擇最便捷成本最小的途徑
第八個是 標準化
→前後必須一致
第九個是 整合
→不論何種類型的實體在著錄時都須根據同一個規範
編目規則本身的內容不能夠亂來、隨興的,要每一條都有條理說得出道理來的
實體、屬性及關係的解釋
(從FRBR摘錄出來的)
3.1 我們編目的對象為實體
實體是講存在的一個東西
可編目的實體可代表書目或權威資料
3.2屬性 著錄實體的屬性
3.3第三組著錄的是實體的關係 著錄作者是誰等
4.目錄的功能
有四個find identify select acquire分別是找尋 辨認 選擇 取得
這些動詞的對象是 書目資源
identify 意思是 我們在目錄裡面看到的要能在實體館藏找到
select 書目紀錄要能夠協助我從這麼多個中國通史裡面判斷出來我要的是哪個
看出版年 作者 頁數 等等
acquire 書目紀錄要能告訴我可以從哪裡找到這本書 多少錢 館藏地等
(如果此書不能買的話那就是館際互借 或是從網路上下載他的PDF檔諸如此類的)
這些不只是指書目資料也括權威資料
find就比較複雜一點
第一組是找到一個 一件
第二組是 一組 一套 的 同一作品 中國通史的上中下三冊 精裝平裝 英譯本中文本
一個作品但是有很多的expression(一個是文字另一個是錄影帶 連續劇等)
第三個是同一個manifestation在檢索過程中可以看到很多但是
我要的是某某人寫的中國通史不是全部的中國通史
這時可以使用進階搜尋來限定出版年 或 語言 或出版地等
目錄要能夠瀏覽(navigate)通常指的是書架 為什麼要索書號...讓你能找到這本書
書目著錄
書目資料應著錄甚麼
一本書(一個manifestation)就一個目錄 一本書就一個款目
著錄的時候不會著錄manifesatation會著錄item
這書有很多本要挑本能代表全部的
然後再加上副本號
著錄適用這本但實際上要去看別本裡面有甚麼
要根據國際協議同意的通則
自己有自己的環境是一回事,跳在整個地球的時候是一回事
書目紀錄的時候呢可以是有好幾個分為好幾個層次 最完整的、中間的、簡略的......
分這幾個是要看目錄的功用
有不同level的... 要順應環境 調適
再來就是書目紀錄做好ˇ之後怎麼去搜尋(檢索)